天外天劇場驚傳突拆爆對峙!暫定古蹟公文高鐵急送搶救
2020-04-02 19:04:01
首次上稿 10:08
更新時間 19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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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張瑞楨/台中報導〕天外天劇場啟用於1936年,是台中市第一座電影院與劇場,今天上午7時許,竟有包商、工人10多人以及大型怪手等機具進駐,工頭並宣稱,如果不動工,會立刻損失20萬元,一定要進行拆除作業,文史團體聞訊趕來,雙方爆發多次言語衝突,文化部緊急介入下,立刻將天外天指定為暫訂古蹟,派員於中午從台北搭乘高鐵把公文送達現場,公文中強調,毀損者可處6月至5年有期徒刑,得併科50萬元至2000萬元罰金,立委黃國書也居間協調,希望工頭能委屈一下,先暫緩拆除,工頭同意暫時罷手。
文史工作者今天上午8時許,發現見證台中市發展的天外天劇場,周圍道路被人圍起,並有大型機具進駐,文史團體立即趕到現場,與工頭爆發多次言語衝突,警方派員到場隔開雙方,工頭態度頗強硬,指稱他受所有權人的委託,今天要拆除此劇場,如果不能動工,他會立刻損失20多萬元,他不但伸手阻擋文史工作者與記者拍攝,還以私人產業為由,要求眾人全部離開,文史團體則以此處為既定巷道等理由,拒絕離開現場,雙方爆發多次言語衝突,警方則派員區隔雙方。
接到通報的台中市文化資產處長李智富、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古蹟聚落組長張祐創等官員趕到現場,與工頭協商時,文史工作者卻聽到3樓頂有機具拆除聲音,質疑是「偷偷拆除」,工頭與文史工作者雙方,再度爆發言語衝突,台中市警局三分局擔心施工掉落物傷人,也擔心衝突愈演愈烈,派員把所有工人帶到一樓,禁止施工。
雙方對峙到中午,文化部派員搭乘高鐵,送達指定為「暫訂古蹟」公文,立委黃國書也到現場協調,再加上此公文中強調,損毀者將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追究刑事責任,工頭等人同意暫時不動工,此一「暫訂古蹟」期限為半年,得延長半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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