蘋果即時 台中天外天劇場今拆受阻 文化部火速列「暫定古蹟」 |
台中天外天劇場上午有挖土機到場準備拆除建物。洪子恩攝 |
今早機具和工人進駐劇場,但在文史工作團體的阻擋下,現場有約20人無法施工,過程工頭一度與文史工作者爆發衝突,直到第三分局約20名警力介入維護秩序,並在文資局、文化局官員到場協商下,包商才願意暫緩施工,等待中央公文下達,最終文化部火速公告,將建物列為「暫定古蹟」。
根據文化部公文,暫定古蹟的身份將從今早8點30分起為期6個月,在這期間內視同古蹟,應予以管理維護,審議期間6個月,必要時得延長一次,期間若有毀損將面臨刑責,得處6個月至5年有期徒刑,併科罰金50萬至2000萬元。
地主委任律師林志忠不滿表示,天外天劇場3月9日在文資審議會的表決,就已經不指定為古蹟,處分已確定,也沒有人提訴願,不了解為何今天還要有這樣矛盾的緊急作為,「地主確實可以依法提出訴願、行政救濟,但是這樣的作法沒辦法讓人心服口服嘛!」
今天工人、機具到場未領到的工錢逾20萬元,將由官方出資補償。蔡姓文史工作者指出,兩年多前文化部補助台中市府所作的研究報告中,也表明了天外天劇場具有無法取代的價值,足以見證台灣的歷史,台中市政府沒有因為該研究報告,做出符合其報告的決定,挺讓人遺憾,現階段也不應貿然拆除。
該建物原為當地士紳吳鸞旂的私人戲院,歷經擴建,1933年正式命名為「天外天劇場」,以桁架結構打造圓形屋頂名盛一時,二戰後吳家將劇場賣給王姓地主,更名「國際大戲院」,但1970年代沒落後,王家將場地出租,先後淪為冷凍廠、釣蝦場、鴿舍、電子遊藝場的停車場,一旁甚至有公娼寮。
6年前老地主一度拆除未果,引起許多文資團體重視,並挖掘出不少珍貴史料,然市府始終未給予文資身份。據了解,近期建物產權轉至新地主來瑪科技名下,過去有豐富土地重劃經驗,並於最近一個月劇場闖關審核失敗後,兩度動員工人拆除。(洪子恩/台中報導)
出版時間:10:36
更新時間:18:24(新增過音影片)
天外天劇場附近拉起封鎖線。洪子恩攝 |
文資工作者到場阻斷拆除作業。洪子恩攝 |
文化部公告下達後,立委黃國書、市議員鄭功進到場了解。洪子恩攝 |
文化部今早下達的公文。 |
今早事件又再度吸引許多觀光客前來。洪子恩攝 |
天外天劇場採用圓形穹頂。資料照片 |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