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4/2拆除事件說明 (暫定古蹟)




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4/2拆除事件說明 (暫定古蹟)
台中市轄內天外天劇場於今(2)日上午發生大型機具進場動工拆除情事,基於維護文化資產最大化立場,避免該建築有立即遭受破壞可能,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接獲民眾通報後,立即派員至現場協調停工,並依《文化資產保存法》第20條第2項及《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》相關規定辦理逕列暫定古蹟,並已於現場公告。

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表示,經多方現場協調及溝通,天外天劇場所有人同意依法暫停拆除作業;另依據《文資法》第20條第3項規定,暫定古蹟視同古蹟應予管理維護,所有權人將配合施作安全圍籬予以保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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